梅叶律师: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4项)法律

2018-08-28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收听量766

♢ 一般损害赔偿项目 ♢ 1. 医疗费民通意见144.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19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2. 误工费民通意见143.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 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2.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3.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3. 护理费民通意见145. 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已被人损解释21条新标准替代)。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1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计算公式:1.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2.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4. 交通费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2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5. 住宿费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第2款: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计算公式: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标准确定。6. 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第1款: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7. 营养费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计算公式: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点此访问:人身损害(含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营养费确定标准♢ 残疾赔偿项目 ♢ 8. 残疾赔偿金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残系数确定:1级伤残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则以10%比例依递减)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多等级伤残简易计算公式: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点此访问:多等级伤残简易计算公式及说明河北省2017年赔偿数据一级伤残:城镇28249元×20年×100%=564980元;农村11919元×20年×100%=238380元9. 残疾辅助器具费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项目 ♢ 10. 死亡赔偿金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赔偿年限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最少5年。11. 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 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公式:(1) 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点此访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中应包含被扶/抚养人生活费☞ 点此访问:伤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付标准12. 精神抚慰金☞点此访问: 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裁判依据合辑(附部分省、市法院精神抚慰金数额标准)13. 丧葬费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14.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法院人损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计算公式:参考以上相关项目计算相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ul class=" list-paddingleft-2" style="padding: 0px 0px 0px 2.2em;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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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事故芭蕉侗族乡甘溪村三堡洼组村民高攀一家2000年10月24日,李华军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违章载6人,由恩施城至谭家坝方向,行至八公溪桥头时,因无驾驶技术,致车翻至八公溪桥下的河里,当场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车辆基本作废。 2000年10月,高攀陪同怀有身孕的妻子杨梅去恩施城医院做检查,几经周折,天色已晚,好不容易才遇到同村的李华军开的一辆三轮摩托车,于是在李华军的邀请下,高攀夫妇就上了他的车。谁知。。。。。。据恩施州交警支队责任认定表示:其他乘车人无交通违章行为,在此事故中无责任。根据当时的住院诊断,高攀在事故中出现了失血性休克,创伤性血气胸,多根肋骨骨折,脊柱骨折并截瘫,右前臂骨折,一级脑外伤等症状。据高攀的父亲高顺杨告诉记者,当他们感到医院时只见儿子和儿媳妇浑身鲜血的躺在病床上痛苦的叫喊。由于当时司机也受伤住院,没办法为儿子拿钱来治病,但他们家里境况也不好,只好向亲戚朋友们借,借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乡亲们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借的借,给的给,好不容易凑了5万多块。可是也只维持了近20天左右。所有的费用就花光了。是在没有办法,高攀夫妇只好出院回家疗养。尽管高攀夫妇出院了,但他们的伤情并没有多大恢复,治疗仍然不能停止,所以一年四季家里的赤脚医生和乡村医生没有脱离过。但即使是请赤脚医生,儿子媳妇的治疗费用也不低,每个月也要上千元的治疗费。所以,高攀的父母只好卖掉家里的粮食,母猪和猪仔等物资来给儿子和儿媳妇农药和进行治疗。 困难(儿子)从出车祸到现在,高攀的日子都是在床上度过,就这样一趟就是十一年了。记者见到高攀时,只见高攀告诉记者,他这是几年来除了要忍受身体上的疼痛,还要忍受孤独和寂寞,而更让他痛心的是看见年逾古稀的双亲为了他受尽苦累。“我的父母都是70岁左右的人了,可他们每天不仅要拼命劳动,好挣钱来养家来给我买药,还要给我端茶送水,端屎倒尿。不分白天黑夜的照顾我,从我出事之后母亲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母亲每晚就是用一个门板搭一个床,睡在我旁边,以便随时照顾我。”高攀说完指着附近的一张旧床向记者说道。而邻居们告诉记者:每次高攀要上厕所了就给附近的村民打电话,然后别人帮忙将高攀的父母叫回来,很多时候他的母亲回来帮他之后刚大老远爬上上坡的地理,儿子就又要上厕所了,又喊他们回家。现在高攀的父母亲年纪大了,根本抱不动他了,经常是我们帮他的” 妻子“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虽然这句话存在片面性,但对于高攀夫妇似乎也有符合的地方。虽然在给杨梅疗伤中花掉了东拼西凑借来的几万元医药费,但是值得庆幸的是经过近四年的治疗,杨梅最终还是恢复了健康。可是,就在杨梅取出了身体中的钢板不久,她还是选择了离开瘫痪的丈夫,离开那个贫困的家庭。2004年,杨梅借口回娘家看看,离开了高家,从此一去不回,杳无音信。高攀在焦急的等待几年后最终选择了放弃。据高攀的母亲告诉记者,听杨梅娘家的人说杨梅目前已经在四川绵阳结婚生孩子了,只是对于高家,杨梅几年来始终没联系过。 政府 面对高攀家的这种情况,各方都伸出了援助之手。亲戚朋友和邻居们借钱借物给高攀一家,甚至很多时候都会无偿的给高攀一家送去物资和钱财。“每年过年的时候,干部们都会给我们送来肉、米、油还有钱,我们真的很感谢他们的。”高攀的母亲满是感激的告诉记者。甘溪村村支书段福成介绍:“高攀这个家庭可以说是我们在帮扶中放在首位考虑的对象,只要有优惠政策我们就会帮他想办法。我们每年都将他家纳入低保,2004年我们免费给他们家发展了三亩茶叶,以增加他们家的收入。而且计划努力为他们争取明年的危房改造项目。”尽管亲戚朋友们和村民们都有关部门在积极帮助高攀一家,但是高攀的父母却仍然每天忧心忡忡。 因为他们已经年逾古稀,身体越来越差,基本没什么劳动能力了,但高攀的治疗费用并不能减少,更让老人担心的是他们去世之后儿子的生活将如何继续?谁能来照顾高攀?光靠向大家借或者是依靠大家的帮助又怎么会是长久之计?这些问题也同样困扰着段书记,段书记表示,虽然他们一直在寻找各种机会和条件帮助高攀一家,但由于帮扶政策不够完善,保障水平低,法制体系不够健全等一系列问题,他们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政策 法律湖北余杭律师表示像高攀这种情况从法律方面维权已很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及《民通意见》168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已过除非肇事司机自愿履行。高攀悲惨的遭遇让人同情更让人警醒,在交通事故频发的今天乘车人一定要选择乘坐合法正规的交通工具,不要贪图便宜与便利。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带有侥幸心理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他人。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和处理,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余杭律师)|2018-09-06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鉴定|4506人听过
交通事故索赔保留

一、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其他(例如: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 特别提醒:留存好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等相关票据,后期按票据主张费用。 二、索赔需要的证明材料:1、病情:病例、诊断证明、手术通知单、出住院记录(据住院天数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2、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医疗费清单、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药房出具的带有患者名字的票据(营养费依据司法鉴定期限主张),另外救护车费用票据保留;3、误工费:A、误工期限:由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限、伤情不重的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时间证明;B、收入证明:由相关单位出具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不能提供的则一般按照受害人户籍性质确定收入标准;4、护理费:A、护理期限:由司法鉴定确定护理期限、住院期间有专业陪护的开具护理费用票据;B、收入证明:由相关单位出具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不能提供的则一般按照受害人户籍性质确定收入标准;5、交通费:出租车票据、客车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6、户籍证明:A、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B、证明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关系,同时提供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伤残等级证明: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受害人及家属等可以作为委托人进行鉴定;8、确定交通事故的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证明书》等; 特别提醒:通过前期接触加害人、办案交警确定加害方的身份、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等。 三、关于司法鉴定的必要性及鉴定重大变化:通过协商、诉讼主张赔偿金额需要赔偿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可以确定伤残等级、三期(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后续治疗费用(或以实际发生为准);另外江苏省司法厅《关于人体伤残程度鉴定相关问题的意见》对于鉴定有重大变化,尤其是鉴定时间上的变化需要特别注意。 四、关于交强险赔偿项目:加害方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对于伤情不重的受害人的赔偿是足够的,赔偿项目为一万元的医疗费限额(受害人住院期间可以支取)、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且不区分责任,按全责赔付,超过部分由商业险或肇事方按事故责任赔付。 五、关于道路救助基金: 受害人经医疗机构抢救的,三日内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情况特殊的由抢救机构出具书面说明。肇事车辆为机动车的,下面情形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第一、超过交强险医疗费限额的(超过一万元);第二、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第三、肇事车辆逃逸的。 六、江苏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2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发布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622元; 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 27726;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158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612元。

(季伟律师)|2018-09-07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鉴定|4233人听过
交通事故问题全解答

GT1001:是不是在路上发生的事故都是交通事故?答:不是所有在路上发生的事故都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特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所以你自个在路上摔倒了,或行走途中与其他行人发生碰撞受伤了,这都不算交通事故,但可以算作其他侵权事故。在交通事故中一定要有车辆,这里的车辆可以是机动车也可以是非机动车。可以这样理解带轱辘的一般都可以认定为车辆。常见的两轮电瓶车一般视作非机动车。如果质量够大、速度够快也可以认定为机动车,这种情况下你可得小心了,认为反正骑的是电瓶车,喝点酒也无所谓,交警也不查。万一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你又喝酒了,你的车辆又被认定为机动车,轻者酒驾,吊销驾照;重者涉嫌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犯罪,拘役你几个月,已经有人被抓了。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某些事故中,对于车辆行驶的地方是否是道路,对于案件的定性也极为重要,例如在工厂中倒车致人重伤,如果定义为道路则驾驶人等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而不涉及刑事责任;而一旦认定为非道路,则驾驶人往往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如果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造成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则工厂负责人要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等。所以说,位置很重要!GT1002:我因酒驾小汽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为什么摩托车的驾驶证也被吊销了?你被吊销的是机动车驾驶证,无论是E照、F照、还是D照,只要是机动车的驾驶证统统吊销,这些不都是机动车驾驶证吗。你还以为自己没事,认为自己有照,可以骑摩托车那,你那是无证驾驶。GT1003:我有小汽车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为什么骑摩托车被查后后小汽车驾驶证被扣了12分?你驾驶了非准驾型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交通安全法等,应该扣满12分。GT1004: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大小如何确定?要说明的是很多人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对方是无证驾驶,事故责任一定大,事实不是这样的。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综合认定。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和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大小,与其他因素关系不大。具体来说:(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GT1005: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注意,不是离开现场就一定构成逃逸,例如为了喊人来施救或为了逃避受害人家人的追打暂时逃离的就不是逃逸。逃逸的行为很严重,因逃逸后,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导致重伤或死亡的,逃逸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另外,对于逃逸行为,保险公司的商业险部分一般也是不予赔偿的。所以,千万不要逃逸!GT1006:逃逸的一方是否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逃逸的一方,一般情况下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一方的责任。GT1007:交警部门依据什么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验笔录(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检查(车辆初步情况、人员受伤情况等)、调查(双方当事人笔录、现场目击证人笔录等)、检验(例如当事人的血检、尿检等)、鉴定意见(车辆制动情况、事故发生地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载明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GT1008: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上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作者,季伟律师提交

(季伟律师)|2018-09-07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鉴定|2954人听过
天津市交通事故各项赔偿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的通知》津高法【2018】116号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了新的规定。具体如下: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78元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284元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4元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86元五、2017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7284元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4534元七、2017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残疾赔偿金的即使方法: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郭倩律师)|2018-09-07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2695人听过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拨打交警电话,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出具事故认定书,受害方可以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向肇事方以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一般来说,先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委托简单机构申请鉴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对于,伤残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郭倩律师)|2018-09-07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2625人听过
梅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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