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总共分为三个科目,分别是: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其中科目三考试分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路考)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即科目四)。 根据我国123号令中相关规定: 1、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都需要提前预约。驾照考试需三个科目按顺序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需要重新预约考试。 3、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试没有预约次数限制,可无限次考试,一直考到考试合格为止。 4、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五次预约机会。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报名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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