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因承租人改建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报房管部门以及规划部门审批,现其私自将房屋进行改建,侵犯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也属于违章建筑。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凭物的保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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