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因此如果没有得到影视作品作者的授权,或者根据兜底条款,在直播平台上播放电影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版权声明:法律部落对以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温馨提示:
1.律师助理免费回答时间为9:00-18:00;
2.您可根据问题紧急程度选择不同悬赏金额,至多有3位律师可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