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律师请点击此处进行登录,律师登录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后即可查看您的所有咨询

高建军律师主页

部落官方认证

高建军律师
江苏宁昂律师事务所
  • 合同纠纷
  • 财产纠纷
  • 房产汽车
  • 婚姻家庭
  • 公司事务

电话咨询

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加便捷的法律咨询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其实有很多坑!你必须知
现在社会上,借贷是越来越普遍,有走网络的,也有熟人之间的。如何办理好合规手续,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是关键。作为一名退休法官,在多年审理民间借贷案例中,整理出如下40多条独到经验。一、写借条欠条的问题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有时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4、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5、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二、借贷责任主体的问题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8、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9、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10、借款债权的继承出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三、借贷合同项下款项的问题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1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13、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14、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四、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15、复利的认定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别于复利约定。16、逾期利息的计算当事人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可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17、逾期利率的认定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第26条对民间借贷利率作出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8、逾期计息基数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可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以到期逾期的本息合计作为计息基数。19、超利率已付利息对于月息2分以内的利率约定,法院是支持的,但是对超过月息3分的,司法不仅不予保护,而且即便已经支付了,也可以对超过3分部分利息要求返还。20、违约金的认定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但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借款合同比照适用四倍利率的限制。五、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21、偿还的证明责任债务人承认借入款项并主张已偿还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其应对所借款项负清偿责任。22、ATM机还款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认但未能举证证明,则法院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23、还款抵充顺序还款时未明确系还本或还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24、还款条的认定还款条所记载事项与借款合同不具有充分一致性,则难以认定该借款合同所涉款项已经清偿。25、录音证明还款债权人虽持有借条,法院仍可根据债务人提供的录音资料认定债务已经清偿。26、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为债权转让通知亦生债权转让之法律效力。六、时效、管辖与证据问题27、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其债权难获法院支持(注: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已改为3年)。28、录音证明催款出借人提供的具有催款内容的录音可作为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29、暂住证明与管辖可根据债务人暂住证明上的暂住地址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从而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30、合同履行地与管辖纠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履行地无约定的,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31、测谎的效力主债权数额存在争议时,依法进行测谎的结果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七、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32、企业间借贷的效力企业间借款若不属于生产经营性企业间正常借贷行为,则应认定为无效合同。33、企业自有资金的借贷企业问自有资金的借贷合同若未违反金融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则不宜认定为无效。34、政府投资公司的借贷地方政府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设立的投资公司签订的企业间借款合同可认定为有效。35、企业借贷无效的占用费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36、企业借贷无效的利息企业问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损失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计付。八、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37、刑事立案与驳回起诉债务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则债权人的起诉可予驳回。38、集资诈骗与驳回起诉集资诈骗罪中所涉款项并非真实的借贷关系,不属于民事纠纷。39、刑事犯罪与合同效力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并不当然影响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4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筹措企业经营、购买设备等资金,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许以给付高额利息,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或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1、集资诈骗罪之一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利润作为诱饵来骗取被害人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
2018-08-28|合同法,合同订立|630人听过
在线咨询
提交咨询

温馨提示:

1.律师助理免费回答时间为9:00-18:00;

2.您可根据问题紧急程度选择不同悬赏金额,至多有3位律师可为您解答

选择悬赏金额

免费问题将由律师助理解答,建议支付少量悬赏金以获得更多专业律师服务!

提交

温馨提示:

1.律师助理免费回答时间为9:00-18:00;

2.您可根据问题紧急程度选择不同悬赏金额,至多有3位律师可为您解答

电话咨询
本地区有0位律师可为您服务

温馨提示:

1.提交订单后,律师会在15分钟内与为您提供服务。

2.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010-56109646,或添加客服微信:boolaw6690

咨询费用:¥ 0 确认提交
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

1.提交订单后,律师会在15分钟内与为您提供服务。

2.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010-56109646,或添加客服微信:boolaw6690

咨询费用: 确认提交

法律问题多,找法律部落网服务有保障!

免费咨询热线:400-071-0701

电话咨询

扫一扫,直接通过微信"问律师"

打开微信,选择"扫一扫"功能,
对准下方二维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