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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你咨询的情况涉及到未离婚的女方与别的男人同居,并且还拍了婚纱照。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方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即婚姻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有义务维护婚姻的纯洁与稳定。而女方未离婚就与别的男人同居并拍婚纱照,涉及了非法侵害他人隐私、窥视他人的私密活动等行为,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 然而,我需要强调的是,婚姻过错并不构成刑事犯罪,而是在婚姻纠纷中具有民事责任。如果你对该行为产生了不满,并希望解决此问题,你可以寻求与对方进行沟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婚姻矛盾和纠纷。 请记住,这里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如有需要,请联系专业律师获得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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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关于未结婚的情况下女方收取男方母亲的玉镯并要求离婚后归还,我们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女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女方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其中包括玉镯。然而,如果女方已经与男方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将无法请求归还彩礼,包括玉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事实来具体判断。因此,如果有关彩礼的约定存在争议,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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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抚养费要求。根据这一规定,离婚后,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彩礼退还金额,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您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彩礼退还。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儿子和儿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婚前彩礼支付导致您的生活困难,您有权要求返还彩礼金额。具体金额的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儿子和儿媳的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状况等。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得到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和帮助。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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