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阶段:除免去全部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外,贫困家庭子女还可获得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另外还能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2、职业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将免去学费,补助住宿费,提供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同时落实奖学金、顶岗实习机会,并为其推荐就业岗位,进行不少于3年的跟踪指导和后期服务,确保其稳定就业。 3、普通高中阶段:我市建立了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助体系,每名贫困家庭子女每年可享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高等教育阶段:除各种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外,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并对部分当年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资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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