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为发生在境内的支出; 2、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 3、对方——银行是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三个条件都具备,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所以,各位朋友,请将您已经发生尚未取得发票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去银行索取发票,利息支出由于不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手续费支出可以索取专用发票予以抵扣。 当然,您看不上这点小钱,给普票也行。我见到的情况是外资银行比国内银行做的好,他们的手续费发票不用你要就给你开过来了,而且全是专票。有的国内银行,开发票要等,要排队。 同样是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发票当然也是必须的(除非是个人借款且利息收入起征点以下,这种情况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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