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户一宅”原则是明文禁止“一户多宅”的,但是如果是一宅多户的话,这个没关系,继续存在即可。如果其中一户有自己的住房了,可以到派出所请求分户,只要你现在还在家是居住,没有其他住处,即符合拆迁中的“三在”原则(有房在、户口在、人在此居住),你可以另得到一个最小户型房屋的安置,但不会给你补偿的,相反,你应当交纳部分“代建费”(相当于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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