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律师请点击此处进行登录,律师登录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后即可查看您的所有咨询

曲衍桥律师主页

部落官方认证

曲衍桥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婚姻家庭
  • 公司事务
  • 房产汽车

电话咨询

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加便捷的法律咨询

关于“彩礼”背后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彩礼是男方为迎娶女方所赠送给女方父母的礼金,既然是为了结婚而给付,若是结不成婚肯定又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因为有赠送彩礼这个习俗一直存在,关于彩礼的纠纷也从没间断过。那么,关于彩礼背后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关于彩礼的返还1、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2、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3、谁能起诉要求谁返还彩礼?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给付彩礼,接受彩礼的也是另一方的父母,因此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即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包括双方的父母。哪些东西不应该算作彩礼?1、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所以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但按照通常的观点,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男女双方在谈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还很难说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因此,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2、改口费、认亲费亲戚朋友赠送礼金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女方通过自己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也不能算作彩礼。另外,如果赠送的嫁妆款已用于生活消费则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与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骗取彩礼的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有的人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得彩礼后,就直接跑路,也无法联系到任何与其相关的人,这些行为可能涉及到刑法上的诈骗罪。诈骗罪是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对于涉嫌通过订亲骗取彩礼的行为,可以诈骗罪进行起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8-10-26|婚姻家庭,结婚|626人听过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无”如何认定
【案情】杨某(女)与孙某(男)离婚后仍然同居生活一年,双方2010年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第二项约定“财产及债务分割‘无’”,第三项其他“无”。一年后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杨某以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为由诉至法院,法院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受理此案,现双方对该协议约定的“无”,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已进行实际分割产生分歧。【分歧】对离婚协议约定为“无”的财产是否应进行重新分配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不存在无效、可撤销事由,协议有双方签字确认,且有婚姻登记部门备案,故该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无”字应认定为无争议,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处理不应再进行分割。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双方为简化手续在婚姻登记时约定财产为“无”属于普遍现象,若一方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确实未进行分割,则应根据查明的事实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实质性分割。【简析】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即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已经分割进行实质性审查。理由如下:首先,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协议为填充式协议,内容简单,特别是在协议书第三项财产及债务的分割一栏中,仅填写有一个“无”字,其他事项也仅有一个“无”字,且在实体审理中,双方对离婚登记后双方仍在一起同居生活约一年时间并无争议,该期间双方仍存在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情况。其次,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依据该条主张对未涉及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一方,负有对财产的“未涉及”、“未分割”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第三,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能够举证证明的事实进行认定,并对离婚协议确未涉及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有关人民法院离婚时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精神。综上,笔者认为可对离婚协议约定的“无”,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当事人双方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情况,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进行分割的事实进行确认,并依据该查明的事实对离婚后未实际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2018-10-26|婚姻家庭,夫妻财产|392人听过
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
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且未明确表示赠与的,应认定为借款——余某、毛某诉黄某、余某莎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要旨:子女婚后买房时父母出资,除书面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案号:(2017)川民申4120号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评论】1.《婚姻法解释(二)》和《婚姻法解释(三)》相关规定并不适用于本案类似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系基于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赠与对象不明确时的认定依据,并不适用于本案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购房款全部为余某莎父母出资,房屋登记在黄某名下,也并不适用于本案情况。对于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未明确出资性质时,应如何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2.认定赠与事实应高于一般证明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表明对赠与事实的认定高于一般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的”的证明标准。本案原告所提出的证据,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真实存在,在出借人一方没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3.从公序良俗角度,不宜将父母出资一般认定为理所应当的赠与。敬老慈幼为人伦之本,也应法律所倡导。慈幼对于父母来讲,依法而言为养育义务的负担。子女一旦成年,应自立生活,父母续以关心关爱,子女受之应感念之,但此时并非父母所应当负担的法律义务,子女应图感恩。因此,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成家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此亦为敬老之应有道义。至于事后父母是否要求子女偿还,系父母行使自己债权或放弃债权的范畴,与债权本身的客观存在无关。裁判规则1.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垫资并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子女应负偿还义务——老陈夫妻诉小陈、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要旨:子女婚后购房出现资金周转问题,父母出售房屋为子女购房垫资并无赠与的意思表示,且子女因购房曾向父母借款并出具过相关借条,可以证明父母的垫资行为属于借资而不是赠与,双方之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子女对父母垫资应负有偿还义务。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并未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宜直接认定该出资是赠与性质——左兆燕、申传来与秦汝秀、申汗勤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要旨: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并未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仅依据父母为子女转账、子女用该款项购房便认定父母为子女购房的转账出资是对子女的赠与。子女主张该购房出资是父母的赠与行为,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父母的购房出资宜认定为是对子女的借款,子女应当承担偿还义务。案号:(2017)京03民终9865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3.不能证明婚后父母出资帮助子女买房属于赠与行为的,应认定双方之间为借贷关系——黄琳琳、刘志成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要旨: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因为子女婚后经济困难,父母为其买房提供借款,且父母未对该借款作出过赠与的意思表示,子女主张该借款为赠与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未能充分证明该借款为赠与性质的,应承担不利后果。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关系宜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子女应承担偿还借款的义务。案号:(2018)津01民终469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在父母出资未明确表示是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为购房出资款是对子女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当承担返还义务——陈映与罗晓华、罗练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要旨:《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适用的是父母购房出资已经明确是赠与性质的情形,解决的是父母购房出资是赠与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问题。在父母出资未明确表示是赠与的情况下,子女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出资属于赠与性质的,应认定为该出资款是对子女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当承担返还义务。案号:(2017)川16民终850号审理法院: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5.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未能证明该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子女应承担偿还义务——穆英琦、冷海泉与李英、冷穆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要旨:为子女出资购房并非父母必须承担的义务,不应当然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父母向子女借款帮助其解决买房困难,并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子女又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借款属于赠与行为的,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系民间借贷关系,子女对该购房借款应承担偿还本息的义务。案号:(2017)吉0192民初695号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来源:法信
2018-10-26|婚姻家庭,夫妻财产|401人听过
购买婚房需要了解的基本法律问题
有这么一句话“恋爱中的人智商降为零”,对于热恋中的男女而言: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双方不分彼此!结婚后热恋期一过,双方发生矛盾时,有离婚的想法时,才意识到购买婚房时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婚前恋爱状态是不受法律保护,登记结婚之后虽受法律保护,但一旦感情出了问题房产分割就会成为最大的争议焦点之一。所以关于购买婚房,还是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比如说,婚房该什么时候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贷款由谁来还?怎样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这样买房会导致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下笔者为大家进行简单描述和分析:一、购买婚房需要关注的五大问题。1、确定房屋购置时间:房屋购置时间主要是看选结婚前还是结婚后购房,结婚这一时间点是指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那一天的时间,而不是办婚礼那天。婚前购置房屋,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其他约定的前提下,离婚时候,个人财产部分是不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而结婚后购房,则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通常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确定房屋出资者:房屋实际购买时候,出资方是谁?是完全的一方出资,还是实质的两方集资?是筹集家庭其他成员资金,还是个人借款取得资金?不同的方式,对于出资金额婚后属于财产还是债务,影响重大。3、出资名目的性质:是赠送还是借贷,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家人出资部分,是否需要偿还?如果是赠送,是赠送给个人还是双方?如果是借贷,借给个人还是双方,如何归还?经常有夫妻因为婚房购置时候双方不同的出资发生口角,对于是否需要归还发生争执,严重影响婚后的夫妻感情,埋下隐患。4、房屋产权人的登记:房屋如果是婚前购买,是根据实际出资确定两人的产权份额,还是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假若婚前购房有出资却没有登记为产权人,那么分手时候最多获得对方对出资额的返还(前提是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如果是婚后购买房屋,产权人不论登记为夫妻之间的哪一方,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都属于夫妻共有。5、房屋装修费用:房屋的装修费用谁承担?装修费用的原始发票争取全部保留,一来为可能的装修索赔保留证据,二来为房屋装修价值的折旧计算做数据,三来为装修费用的出资方保留出资证据。注意:装修出资在现实中处于贬值状态,购置房屋在现实中则处于升值状态。不同的出资选择,对于未来分割家产的可能,至关重要。二、六大常见法律问题解答。问题一: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区别是什么?一句话总结:婚前买的,基本都是个人财产,婚后买的,基本都是共同财产。1、婚前:婚前买的,如果是全款,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肯定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前办理的按揭贷款,无论房产证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首付部分也注定是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买的,不论是写一个人名字,还是写两个人名字,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离婚是要平均分割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平均分割,看谁对房屋的贡献比较大。但也有特殊情况哦(见问题三)问题二:写谁的名字有区别吗?一句话总结: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区别太大。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区别不大。1、婚前:婚前买的房子,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至少首付部分是个人财产。写的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在同居期间就已被认定为共有房产了。如果自己出钱,写的是对方的名字呢?例如有一个人问:我女朋友有购房指标,我们家里出的钱,在结婚前就写了她的名字,后来结婚了,如果我们离婚了,怎么分割?一般的家庭,买了唯一一套房子,写的是对方的名字,就是为了两个人结婚用的。那很可能就判决为夫妻共同的房产,判决平均或者多分给出资方一些,但是具名而不出钱的一方,肯定是能得到部分房产的。2、婚后:婚后买的房子,一般来讲,无论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人说,我房产证上可是写的“单独所有”的呢,“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也不影响这个房屋是在婚后所购的。问题三:婚后买房怎样算是个人财产呢?第一个办法,写夫妻财产约定,两个人明确约定,这个房子只归一个人所有。第二个办法,由父母出全款,就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算自己的个人财产。父母出的首付,贷款是小两口还的,这父母所出的首付部分,到底能否按比例算作是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呢?这个可以有,一般在判决的时候,法官会根据出资情况,算作是一方对房屋贡献大,而酌情多分些。问题四:首付是谁付的是不是谁就能多分房产比例?1、婚前:一方付的首付,写在一方下的房产,那首付部分,以及所对应的增值,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2、婚后:谁付的首付,变的不那样重要了。因为房子是婚内购买,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谁出的钱,都是在婚内出的钱,视同于自己同意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的房产。但是如果是自己或者自己家父母给出的首付,可以在法院分割的时候,证明自己贡献大,要求多分一些。问题五:贷款是谁来还的重要吗?1、婚前:房子写的自己的名字,自己还贷款,当然自己享受增值。2、婚后:男方婚后靠个人工资来还贷款,女方是家庭妇女,不挣钱,从来不帮忙还贷款,这样是不是房子男方一个人的?我们首先要反问,你们是不是没有签署过这样的夫妻财产约定:将各自挣的钱约定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签,谁挣的钱,都是共同挣的钱,那么当然谁还的贷款都算是共同还的贷款。唯一例外是,如果是父母出的首付,父母还的贷款,说不定可以争取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问题六:离婚时,共同还贷款部分的增值怎么计算?很多人问到,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姻期间有几年的还贷,到离婚时候怎么计算给对方的增值呢?这里有个公式,是法院判决案例时候常用的。这个公式用白话解释一下是这样的,房屋现在的价值,除以房屋购买的成本,就得出房屋增值的倍数,用这个倍数乘以夫妻婚姻期间共同所还的贷款,再除以二,就是夫妻另一方应该分得的贷款及增值部分。购买婚房、支付首付、偿还贷款,几乎是家家都面临的问题,学习法律知识,不是要去算计别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是要避免父母一生积蓄付之东流。做到心中有数,婚姻才能更稳固。
2018-10-26|婚姻家庭,结婚|367人听过
快来看看,你的婚姻算不算感情破裂?
我国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修改并表决通过的。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大多数人决定的社会规范。所以,学界普遍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今天,我们就通过对婚姻法的另类解读,来看看立法者(大多数人)认为什么样的婚姻才算是感情破裂。法条就像白米饭,大家是不喜欢先吃的,我们直接上菜。一、配偶出轨算不算感情破裂主要看回不回家。法律上的感情破裂条件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具体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立法者其实认为配偶有外遇并不是一个“其罪当诛”的情节。为什么呢?笔者认为,立法者男性居多应该是原因之一(谁谁谁不是说过,男人都会犯这个错吗?)。但不论怎样,这也算在法律上给了过错方一个道歉的机会,也给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庭一个重归于好的机会。但是,你说你都在外面偷腥了,还不回家就不行了。你都与婚外异性在外面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了,估计也就没什么道歉的意思了,那就还是散了吧。有点小细节需要说一下,与婚外同性同居算不算呢?我估计也算吧。二、嗜赌吸毒算不算感情破裂主要看被不被抓。法律上的感情破裂条件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的“等恶习”是很有意思的,笔者看来其实就是指“嫖娼”,不是说人间三害“黄、赌、毒”吗?为什么偏偏没有写这个“首恶”呢?我估计也是有意为之,理由同上。但是毫无疑问,这些都是违法的恶习,和那些整天埋头苦干打王者荣耀的还是有区别的。为什么说主要看被不被抓呢?这是一个举证的问题。法律是讲证据的,没被抓,哪里来证据呢?你也不可能在法庭上要求法警把对方立即抓去尿检吧。还有就是“屡教不改”,这里的立法本意也不是说一有这些违法行为就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也是为了给过错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三、家庭暴力算不算感情破裂主要看被不被“杀”别被这个“杀”字吓到了,只是指一定伤害的后果,笔者用这个字,一是为了题目押韵,二是为了表示一下伤害的程度。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这里的重点是伤害后果。其实家庭难免有些小矛盾,你说逼急了,耗子还咬猫呢,难免动个手,但打疼了,还就真伤感情了。司法实践都如何认定这个伤害后果的程度呢?一般来说,达到评定伤残级别的时候就算了。家和万事兴,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四、不能生育算不算感情破裂主要看犯不犯傻。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认定为感情破裂。这个法律规定,笔者是比较费解的。前面那几个那么恶劣,都不算感情破裂,不想生孩子怎么就算了呢?立法者是不是男性太多了点。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说这作为一个感情不和的理由,我觉得可以,弄个司法解释出来,是不是又有点过了。没有孩子也许是一种遗憾,但婚姻不仅仅是为了有孩子。所以我说,这主要看犯不犯傻。好了,有人说文章别写太多了,没人能拉到最后。三菜一汤也够您品味一番了。我把白米饭还是给您盛上:《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来源:今言法律
2018-10-26|婚姻家庭,离婚|363人听过
在线咨询
提交咨询

温馨提示:

1.律师助理免费回答时间为9:00-18:00;

2.您可根据问题紧急程度选择不同悬赏金额,至多有3位律师可为您解答

选择悬赏金额

免费问题将由律师助理解答,建议支付少量悬赏金以获得更多专业律师服务!

提交

温馨提示:

1.律师助理免费回答时间为9:00-18:00;

2.您可根据问题紧急程度选择不同悬赏金额,至多有3位律师可为您解答

电话咨询
本地区有0位律师可为您服务

温馨提示:

1.提交订单后,律师会在15分钟内与为您提供服务。

2.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010-56109646,或添加客服微信:boolaw6690

咨询费用:¥ 0 确认提交
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

1.提交订单后,律师会在15分钟内与为您提供服务。

2.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010-56109646,或添加客服微信:boolaw6690

咨询费用: 确认提交

法律问题多,找法律部落网服务有保障!

免费咨询热线:010-86374081

电话咨询

扫一扫,直接通过微信"问律师"

打开微信,选择"扫一扫"功能,
对准下方二维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