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律师请点击此处进行登录,律师登录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后即可查看您的所有咨询

曲衍桥律师主页

部落官方认证

曲衍桥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婚姻家庭
  • 公司事务
  • 房产汽车

电话咨询

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加便捷的法律咨询

离婚了,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关于户口问题,纠缠不清的,不在少数。根据以往咨询统计,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因再婚、心理排斥等原因,想让另一方尽快迁走户口,但是另一方迟迟不迁移。一方想使用户口本或者迁移户口,但是另一方拖延,拒绝配合。子女的户口,迁移以及使用等方面,均会发生纠葛。 户口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对法院而言,户口属于行政管理事项,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通常不予受理;对派出所而言,既不能强制一方交出户口本,在不符合迁移、分户条件时,也不能违规操作。那么,如何巧妙解决户口问题,突破户口僵局呢?一、针对第一个问题:“一方因再婚、心理排斥等原因,想让另一方尽快迁走户口,但是另一方迟迟不迁移”,就要在离婚之前有先见之明。许多人离婚,自己随意起草一份离婚协议,认为能用就行,或者网上扒一个模版,照猫画虎。这样做的后果,就是遗留下户口和许多其他的烂尾问题。律师的建议是:利用离婚协议和高额违约金迫使对方迁移户口。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迁移户口,同时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太少,比如对方月工资5000元,违约金2000元就明显太低,对方认为没有违约成本,就不会在意违约。但是,如果违约金是10万、20万,对方就会慎重考虑违约的后果,不会轻易违约。一旦对方不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迁走户口,另一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法院起诉。这个时候,户口问题不再是行政管理事项,而是离婚纠纷或者合同纠纷,法院自然没有不受理的道理。一方不按约定迁移户口,另一方不仅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违约金作为补偿,还可以此迫使对方迁移,何乐不为?二、针对第二个问题:“一方想使用户口本或者迁移户口,但是另一方拖延,拒绝配合”。解决思路如下?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是:首先,离婚后要尽早分户或者迁移户口;其次,如果没有及时分户或者迁移,又因买房、子女上学等各种问题,急需使用户口本,索要无果的情形下,可以向派出所说明情况,询问能否出具户籍证明,以解燃眉之急。对于分户,各地有不同的户籍政策。有的地方要求宽松一些,可以凭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等手续,在同一个派出所,分立户口。但是也有一些地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分户一方在当地有稳定的住房。具体事项,还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按要求办理。对于迁移户口,程序是先办理准签证,再办理迁移证。需要迁移户口的一方,可以凭人才落户、亲属投靠等方式,获得户口迁入地的准迁证,然后凭借准迁证,去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这样就可以成功迁移户口。迁移户口时,子女的户口可以一并迁移。三、针对第三个问题:“子女的户口,迁移以及使用等方面,均会发生纠葛”。看抚养权!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要随着抚养权走。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关于户口迁移和使用问题在前两个问题中已经探讨。不再赘述。小结户口问题,是个“老大难”,“爹不疼,娘不爱”,只能靠自力救济。如果等到问题发生时,解决起来困难重重。所以,有先见之明的人,在离婚之初,就对户口问题如何处理,做好了准备。上上策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户口的迁移、使用等问题。一方不履行的,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违约金,遏制对方的违约行为,弥补自己的损失。如果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离婚后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没有协议的,可以用开具户籍证明、分户立户、迁移户口等方法,曲线救国,直到最终达成目的,解决户口纷争。
2018-10-26|婚姻家庭,离婚|410人听过
房屋继承如何办理?继承人对继承的房屋没有争议时如何办理继承?
继承房屋要看具体情况,应当区分继承人之间对房屋继承是否存在争议。若继承人对继承的房屋发生争议,且不能协议一致办理,那么只能到法院诉讼解决,可以委托专业的继承律师代理诉讼。若继承人对继承的房屋没有争议,能协议一致办理,那么通常有三种方式可以办理: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二、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转移登记;三、法院诉讼出具调解书,然后凭调解书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需要的资料: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不动产权证书;7.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还需提供遗嘱见证人的身份资料)8.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9.法定继承人基本情况表;10.份额约定书;11.承诺书。办理要求: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重点查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等,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继承权未经公证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不少于三个月。由于目前上海办理房屋继承的人很多,申请办理也需要预约排队。而且,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继承转移登记审查非常严格。二、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资料: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或上海市各区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记载有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火化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被继承人因死亡注销户口的注销户口证明;被继承人系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能够反映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反映户籍档案中被继承人或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因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5.因继承人中有人死亡并发生转继承或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不动产权证书;7.被继承人生前订立有公证遗嘱或者经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遗嘱公证书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8.继承人中有丧失行为能力的,应当提交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并由监护人到场办理公证手续;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办理公证手续。办理要求:全部法定继承人应当共同到场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除已经办理经公证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的继承人),公证员会就与房屋继承有关的事项逐一进行询问并予以记录,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在公证员的面前,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公证机构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对涉及房屋继承的相关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继承人要求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否清晰、被继承人生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其父母、婚姻、子女情况),房屋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争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订立遗嘱或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等。对审查无误的房屋继承公证申请,公证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继承公证书。公证费:按房屋的遗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80元计算,并收取因调查核实产生的必要费用。三、法院诉讼出具调解书需要的资料:同上。办理要求:由一方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方继承人作为被告,由原告准备好起诉状及证据,向法院起诉。法官会开庭审理案件,核实继承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法院审理完毕后,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出具调解书。诉讼费:以继承房屋500万计算,诉讼费为46800元,浦东新区法院诉前调解按照十分之一收取诉讼费,即4680元。四、其他问题1.继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2.继承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截止到2018年10月,中国没有遗产税的规定,网上有很多关于遗产税的假新闻。因为遗产税比较复杂,影响面很广,目前中国政府还没有遗产税的立法草案。3.办理了遗嘱公证,是否还要办理继承公证?办理过遗嘱公证,被继承人生前仍可就该遗嘱进行撤销、变更、或订立新的遗嘱,故遗嘱公证书,并不是该遗嘱指定受益人获得财产继承权利的必然保证。发生继承后,公证机构仍需审核该遗嘱是否是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一份有效的遗嘱,并就此出具继承公证书。4.被继承人有遗嘱,办理继承是否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无论是否立有遗嘱,办理继承时,都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除非办理委托书或者放弃继承。5.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无法开具,如何处理?若因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年代较为久远的无法开具死亡证明的,可以由所有继承人出具承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过建议最好还是能开具相关的证明(如父母的殡葬、墓穴证明或生前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其死亡时间的相关证明等)或者委托律师去调查。6.律师在办理继承案件的作用?专业的继承律师熟悉继承的流程及如何调查继承的资料,可以帮继承人做很多工作,让继承人省心省力,且能维护继承人的权利,能妥善安排遗产的继承。7.房屋继承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本律师认为,由于房屋继承通常还会涉及析产(共有物分割),可能还涉及到其他非继承人作为共有人,建议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比较合理。若发生房屋继承,继承人自己不清楚如何办理的,可以咨询专业的继承律师、公证员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来源:儒者如墨 作者:奚正辉 俞弢
2018-10-26|婚姻家庭,离婚|436人听过
要离婚了,这些法律问题你必须知道
网友咨询:老公因为赌博欠下许多赌债。她分别于去年和今年帮老公还了两笔赌债,之后两人协商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内容为:如果离婚,房产和所有钱财都归女方所有,男方在外面欠下的赌债与女方无关,必须男方自己偿还。若他们一旦离婚,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律师给出的回答是:你和你老公签订的该份协议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离婚协议,且离婚协议在离婚未成功的情况下不发生效力。另一方面,此份协议中对夫妻共同生活中的财产及债务做出的相关约定,如果离婚,会对你产生积极的影响。但需注意,因为此份协议明显的有失公平,所以法院不会完全依此协议去判决。如何写离婚协议书那么,一份规范的离婚协议书到底应该怎么写?律师提示,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其次,必须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离婚房产分割一位女士咨询到,她与老公婚后共同还房屋贷款。房贷是她老公每月用自己的网银支付的,房产证上写着她老公和婆婆的名字。现在,若她拟一份夫妻共同还贷的证明让她老公签字,如果离婚,此证明能作为房产分割的依据吗?针对上述问题律师给出回答,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如果首付是你老公和婆婆付的,那么婚后还房贷的钱及对应的房产的份额部分以及增值部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房贷的钱一定要尽可能用你的卡还,或者有录音证明还房贷的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采取开证明的方法是可行的,是有法律效力的。随着房价的上涨,许多家庭会选择通过贷款购买房屋,那么一旦离婚,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房产该如何分割呢?一、要明确: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类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支付首付及还贷部分)与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的混合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分情况,夫妻在离婚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取得该按揭房的产权,而双方各自占有的份额和比例,通常基于以下几点事实判断:第一,该按揭房购买时的价格;第二,首付款在购房全款中所占的比例;第三,按揭贷款数额及其利息数额;第四,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累计数额(包括还贷本金及利息)及其占全部房款(包括利息)的比例;第五,离婚时尚未偿还的贷款及利息数额等。彩礼返还一位女士询问,她与现任丈夫都是二婚,婚后她怀疑丈夫性功能有障碍,但丈夫一直否认,也拒绝去医院检查。生活中,婆婆与她的关系也不和睦。现在她想申请离婚,结婚时给的彩礼钱她需要返还吗?对此,律师给出的回答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司法解释,你们现在的情况,如能证明一方性能力有问题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此做出离婚判决。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所以彩礼不能要回。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除非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才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什么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一)价值金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比如,全部床上用品、全套家具生活日用品等,一般不予返还。
2018-10-26|婚姻家庭,离婚|410人听过
这几件事离婚诉讼时一定要弄清,不然可能吃大亏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误解往往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侯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已10年,婚后感情一度尚可。侯先生在一家私企工作,随着职位的升迁,应酬增多,常常深更半夜才回家,有时甚至彻夜不归。为此,夫妻两人开始争吵,渐渐转为冷战,分室而眠。双方都想离婚,但不知从哪儿听了“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这么一说,两人就谁也不愿主动到法院去起诉了。这种说法有依据吗?这种说法完全是一种误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婚姻双方谁都有权提出离婚。法庭处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的,并不是说谁先提出离婚,就得在财产分割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上作出让步,以换取法庭对其离婚诉求的支持。为了消除大家对于诉讼离婚的误解,今天,“央视社会与法”就给大家说说诉讼离婚中常见的几大误区↓误区一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处于被动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法官判案也是依据证据、调查到的事实和双方的感情状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决。在诉讼离婚中谁先提出离婚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影响。误区二一方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按照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找到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法院不一定准予离婚,如收集证据方式不当还很容易构成不法侵犯别人隐私权的罪名。也就是说,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需掌握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才可向法院起诉与配偶离婚。误区三找到对方婚外情证据,在诉讼中就能占主动实际上,婚外情只能说明一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会少分。而非专业人员取证时因不了解法律的规定,往往容易侵犯别人的隐私,因此在查找对方婚外情证据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找回来的证据在法庭上并不一定具有证明效力。同时,过分注重寻找对方婚外情的证据,会忽略更重要的证据——财产证据的收集,导致在诉讼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所以,收集证据的角度和方法都要注意,不然有可能事倍功半。误区四分居两年就可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两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所以,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误区五对产权登记存在认识误区有的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只要没有特殊的约定,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误区六财产转移隐匿误区有的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但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财产而少分财产。而且,若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仍可主张分割。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所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转移隐匿财产。误区七只要自己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此,一旦对方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应积极备应诉,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抱着不同意离法院就不会判离的侥幸心理,从而忽略了维护自己权益必要的准备工作。所以,只要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即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决离婚。误区八只要坚持离婚一方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的才可判决离婚。而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所以,并不是只要向法院起诉就可以离婚的。温馨提醒:婚姻需要细心经营,相互包容,但如果夫妻矛盾无法调和,还需尽快离婚,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2018-10-26|婚姻家庭,离婚|438人听过
关于分居、离婚的有些事儿,这样操作才算正确!
看电视得来的法律知识未必是对的!分居必须先签分居协议才有效吗?不先分居两年是不是就没办法离婚?为什么有的人已经分居两年法院还是不判决离婚?一、分居必须先签订分居协议才有效吗?常有人问:离婚是不是先得签个分居协议?杨律师说“那是看港台剧看多了”。在咱大陆地区,离婚是没有前置的分居程序的。从法律角度看所说的分居是一种客观事实状态,也罕有签什么分居协议的。当然,如果双方都愿意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先签个分居协议冷静一下,那么也是可以的。但实践中确实很少见。关于分居事实的认定,主要是通过双方当庭自认,或其他举证方式来完成的。二、不先分居两年是不是就没办法离婚?当然不是。在有些情况下,想离婚是因为某一方有无法容忍的恶习。比如一方有家庭暴力、重婚、赌博等任何恶习的情况起诉离婚,符合这些法定条件,根本不用分居,直接起诉就比较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目前还没有有实施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果有了冷静期的规定那就不一样了)。但是,如果任何一方都无明显过错或恶习,就是单纯的感情不和。单纯从法律条文上看,很难找到让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理由。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就会判决不准离婚。有属于这种情况的人来问,说:杨律师,我想离婚对方又不同意,是不是只能先分居两年,然后再去法院起诉?答案仍是:不是。如果真的已决定离婚,又没有证据能证明感情破裂,不必等分居两年再起诉,可以先到法院起诉,如果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如连续起诉,第二次起诉,通常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极大。这并非法定标准,但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认同的。当然,更安全起见,在起诉同时,也可以开始分居,有备无患。三、为什么有时分居两年法院还不判决离婚?有的人明明已经分居了两年以上,到法院也能查明认定这个分居事实,但法院最终却未引用分居两年以上构成感情破裂的法律条文来判决离婚。那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婚姻法上认定分居两年构成感情破裂中的分居行为,必须是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分居才行。如果是因两人异地工作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分居并算婚姻法中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那么,对分居的事实有争议,在诉讼中该由谁举证呢?是否存在分居事实、是否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分居达到两年,法律上由主张离婚的一方举证。这些证据,可能是街道、村委会的证明,也可能是双方的通信内容,也可能是证人证言,能否认定,要综合来看。来源:实用法律知识 作者:杨文战
2018-10-26|婚姻家庭,离婚|444人听过
在线咨询
提交咨询

温馨提示:

1.律师助理免费回答时间为9:00-18:00;

2.您可根据问题紧急程度选择不同悬赏金额,至多有3位律师可为您解答

选择悬赏金额

免费问题将由律师助理解答,建议支付少量悬赏金以获得更多专业律师服务!

提交

温馨提示:

1.律师助理免费回答时间为9:00-18:00;

2.您可根据问题紧急程度选择不同悬赏金额,至多有3位律师可为您解答

电话咨询
本地区有0位律师可为您服务

温馨提示:

1.提交订单后,律师会在15分钟内与为您提供服务。

2.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010-56109646,或添加客服微信:boolaw6690

咨询费用:¥ 0 确认提交
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

1.提交订单后,律师会在15分钟内与为您提供服务。

2.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010-56109646,或添加客服微信:boolaw6690

咨询费用: 确认提交

法律问题多,找法律部落网服务有保障!

免费咨询热线:010-86374081

电话咨询

扫一扫,直接通过微信"问律师"

打开微信,选择"扫一扫"功能,
对准下方二维码即可。